面对家人反对,小A仅用$1000试水投资,两年后账户增长60%,用结果验证了AiF的专业能力。
Read More庞氏骗局“获利者”面临追讨
法院裁定投资者收到的付款属欺诈,必须作废
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裁定,尽管在一起大型庞氏骗局中的所谓“获利者”并不知道他们参与了诈骗,但他们必须将所收到的资金返还给负责破产清算的受托人。
今年6月,法院批准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(PwC)的申请。PwC是涉嫌3亿加元庞氏骗局核心企业——My Mortgage Auction Corp.的破产受托人。PwC寻求法院下令,允许其从受益于该骗局的投资者手中追回资金,并驳回部分投资者要求延期审理的请求。
如今,法院公布了作出这一裁决的理由,认定PwC提出的从获利投资者手中追回资金的方式“合理”,且其寻求的救济“在法律和衡平法上均适当”。
法院在理由中指出,虽然没有迹象表明任何获利者知道他们参与的是非法庞氏骗局,但他们收到的付款构成诈骗所得,因此获得了“不当得利”。
法院表示:“这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‘赢家’——每个人都是受害者。然而,不同投资者的结局存在巨大差异——有些投资者仅仅因为碰巧在骗局崩溃前及时退出,就获得了‘利润’……”
根据PwC的数据,有480名投资者从该骗局中获利共计6820万加元,另有1229名投资者合计亏损1.49亿加元。还有81名投资者在骗局崩溃前的几个月里共收到约310万加元。
从骗局操纵者那里几乎没有追回任何资金,受托人迄今获得的资金也全部用于资助追讨行动。法院表示,受托人和接管人至今已在该案上投入约400万加元的工作,但其中不到100万加元得到支付。
预计未来可从公司税退税中收回约300万加元,而遗产的唯一其他回收来源就是向获利者追讨资金,以便向受害投资者分配。
最终,法院认定证据“充分证明”相关投资活动构成庞氏骗局,投资者从中获得的利润属于“欺诈性转让”,这些利润的支付无效,必须返还给受托人。
对于部分投资者来说,必须返还这些“虚假利润”的事实更加沉重,因为他们已为此缴纳了“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加元”的所得税。
法院指出:“鉴于骗局规模之大,毫无疑问,加拿大税务局在2018年至2023年骗局运行期间,收取了数百万加元的虚假利润税收。”
然而,由于每位投资者的税务情况不同且税务问题“复杂”,法院表示目前无法在整体层面解决税务问题,例如允许获利者用已缴税款抵扣需返还的金额。
法院表示:“该问题目前仍处于非常初步的阶段,无法实质性处理。”
在裁定投资者必须返还利润后,法院下令受托人在30天内向相关投资者提供其认为应返还金额的计算结果。投资者有30天时间对该计算结果提出异议。